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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注册国酒商标遭全面反对 国酒称号溢价几何

时间:2012-11-12 20:49:50

[导读]网易财经8月1日讯 从广药和加多宝对王老吉品牌的激烈争夺,给企业的商标意识再次上了一堂课,让品牌企业认识到关乎企业存亡的关键品牌商标...

网易财经8月1日讯 从广药和加多宝对“王老吉”品牌的激烈争夺,给企业的商标意识再次上了一堂课,让品牌企业认识到关乎企业存亡的关键品牌商标保护的重要,而一直以国酒自称的贵州茅台成为近期商标案又一新焦点。

自称“国酒”好多年  涉嫌虚假宣传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世锋表示,贵州茅台使用国酒称号进行宣传,涉嫌违反多个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直以“国酒”自称的贵州茅台,从2001年起9次一直在不遗余力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但从未拿到正规“牌照”。直到今年7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公告称,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但是有3个月的公示期。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贵州茅台将成为法理意义上的“国酒”。

消息一出,便引起业内轩然大波。拥有“国藏汾酒” 的汾酒,拥有“国五液”品牌的五粮液,有“国典凤香西凤酒”的西凤酒,拥有“国窖1573”的泸州老窖纷纷表示将提出异议。汾酒表示,近期将对此会有公开表态。

茅台的这一行为,之所以引起行业的“大反弹”是因为如果茅台申请注册成功,就意味着其他这些品牌的类似商品都不能继续使用。

首创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王剑辉对网易财经表示,“国酒”二字不一定增加茅台的含金量,倒是可能使得非“国酒”们的地位无形中受到贬低——除非“国”字不会被垄断、大家可以用“国酿、国浆、国液”等。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世锋表示,贵州茅台一直使用国酒称号进行宣传,涉嫌违反多个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广告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其中,《广告法》第七条的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而《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也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 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国酒称号对其无形溢价几何

王剑辉对网易财经表示,从国酒的品牌形象和其强化的高端、高贵、神秘以及历史原因和产能不足造成的饥渴营销众多因素交叉在一起,不能单独从其历史经营业绩以及市值反应来评估“国酒”称号给予的直接贡献。但是对消费心理和其创造的消费文化概念,这种价值是无形的。

贵州茅台多年以“国酒”自称的品牌策略和宣传口号无疑获得巨大的成功,也是其能够多次提价的重要筹码,多家券商出具的研究报告称,贵州茅台作为国酒具有超强的定价权,只有拉开和其他白酒品牌的价格差距,才能强化“国酒”价值,以匹配其“国酒”身份。

事实上,1988年以前,贵州茅台仅售8元一瓶,而目前53度飞天茅台经过近期跌价后在市面上的普遍价格依然在1500元以上。按此计算茅台酒20余年涨价近188倍。提价能力远超同行。

编辑:yuan4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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