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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楼市限价解除?详细解读限价背后的含义

时间:2018-01-07 16:43:14   来源:好房网

[导读]2018年1月5日,对很多人而言只是一个普通的周五,然而对地产人来说确实确实难以平静的一个晚上——兰州打响了新年解除限购第一枪、合肥取消限价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时间,不少自媒体纷纷发文,沉浸在喜大普奔的氛围里。然而事实真的这么值得开心吗?我们来看一下真实的情况吧。

2018年1月5日,对很多人而言只是一个普通的周五,然而对地产人来说确实确实难以平静的一个晚上——兰州打响了新年解除限购第一枪、合肥取消限价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时间,不少自媒体纷纷发文,沉浸在喜大普奔的氛围里。

然而事实真的这么值得开心吗?我们来看一下真实的情况吧。

兰州的“解除限购”只是针对部分非核心区域,而除了解除了部分区域的限购,兰州同时还在部分区域增加了“限售”的政策,但却成为了“解除限购”的陪衬,被不少自媒体一笔带过。

如果说兰州的“解除限购”还是部分属实,那么“合肥取消限价”的消息,则可以说是完完全全的误读了。

首先我们看一下这件事情的起因,也就是一则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物价局的投诉

针对有市民投诉合肥某些项目合肥某两个项目早就拿地,成本较低,现在涨到将近两万,还没卖完!而合肥2017年拍卖的土地,由于限价令的存在,虽然地价比这两个项目高出不少,科备案价却比这两个项目还要低。在该市民看来,这样低地价高房价的项目的存在,是不合理的。因此TA提出质疑,要求相关部门给出合理的解释。

对此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回复如下:

1、政府价格部门不得核定商品房价格

经价格举报中心调查,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商品住宅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即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和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自主定价,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政府价格部门不得核定商品房价格。

2、2016年11月之前出让地块,不限价!

我(合肥)市自2016年11月开始,对市辖区和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含商住用地)实行“限房价、限地价”的土地拍卖方式,要求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

这是个很正式的官方回复,法不溯及既往,新出台的政策溯及既往,这是法制社会应有的惯例,也是官方遵循的规矩。

因此,在2016年11月之前出让的居住用地(含商住用地),是不受“限价令”的限制的,比如该市民反映的两个项目。这是很正常的。

然而,不少媒体、自媒体以此为契机,以“合肥解除限价”“合肥楼市调控防水”等耸人听闻的标题,暗指楼市调控正在放松,楼市马上很快暴涨,这样不负责任的误读实在是误导人。

2017年12月8日,中央召开会议分析研究了2018年的经济工作。本次会议提出“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2018年将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出台更多配套政策和调控措施。

因此,对于部分大媒大号子虚乌有的鼓动,大家不要放在心上,听听就好!

编辑:李雪微

关键字:合肥价格限价楼市限购解除项目详细背后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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