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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不用续期 不用缴费 正常交易

时间:2016-12-28 11:38:04   来源:中国江西网

[导读]文 记者陈文秀你的70年产权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12月27日,记者获悉,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规定在国家尚未对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作出法律安排前,我省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按“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文/记者陈文秀

你的70年产权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12月27日,记者获悉,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规定在国家尚未对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作出法律安排前,我省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按“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政策 土地使用权到期可正常交易

“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

12月26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通知》:

1 对于我省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2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3 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过渡性处理办法经国土资源部认真研究并征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旨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由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先解决一些群众当前面临的住房不能过户等实际问题,维护群众权益,解决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遇到的操作难题,更好地服务和方便群众。

回应 我省暂未接到土地使用权到期反馈

记者了解到,在我省出台通知之前,国土资源部已于12月2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温州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目前在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今年4月,温州市部分市民因2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而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随后,青岛、济南、深圳等城市也遇到类似情况。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意见》的发布,对于温州“撞限房”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指导意见。

那么,江西有没有出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的情况?对此,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因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而申请续期或无法进行房产交易的反馈和案例。

据介绍,我省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最少也有40年,属于比较早期的房子,很少一部分,后来改成了综合用地。而现在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基本上都是70年,商住土地使用权也有50年。“如果从上世纪90年代初进行房地产开发来算,我省的住宅和商业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至少还要等10年。”该人士说。

延伸 国土部:正在研究出台相关法律安排

记者获悉,对带有普遍性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问题,国土资源部日前表示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配合相关部门尽早地完成研究,出台相关的法律安排。

不过,有业内人士提出,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问题、是否收费的问题、期限到底多长的问题,这在国家法律层面才能规定。而目前的《物权法》只是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自动续期,关于自动续期、续期多长时间、是否收费等方面没有进一步详细规定。

上述人士建议,如果要想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立法机构在法律层面对此加以明确规定,同时对于一些具体的操作细则,行政法规以及各个相应的管理部门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编辑:苗翠花

关键字:使用权土地住宅到期交易问题相关续期建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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