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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企业被判为国民党附随组织 国民党将再抗告

时间:2016-12-24 12:57:5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导读]台当局“不当党产委员会主委”顾立雄。(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中国台湾网12月23日讯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国民党百分百持股的“中投”及欣裕台公司,被台当局“不当党产委员会”认定为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并依规禁止两间公司处分近156亿元新台币财产,国民党与“中投”、欣裕台不服停止执行诉讼,23日遭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仍可抗告。

台当局“不当党产委员会主委”顾立雄。(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中国台湾网12月23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国民党百分百持股的“中投”及欣裕台公司,被台当局“不当党产委员会”认定为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并依规禁止两间公司处分近156亿元新台币财产,国民党与“中投”、欣裕台不服停止执行诉讼,23日遭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仍可抗告。对此,国民党表示,对裁定结果深感遗憾,将依法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以维护权益。

国民党表示,裁定认为若原处分违法而遭撤销,对于国民党并无不能恢复之损害,亦无避免难以恢复损害之急迫必要性。惟查,自“党产会”作成原处分之日起,“中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之日常营运已发生严重之影响,相关涉及两公司之融资、财务、营运等事项,均已发生严重之拖延。尤其“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几次向“党产会”申请同意,均需由“党产会”召开“委员会”决定,此情对于该两公司之股东权益已有严重影响。

国民党指出,国民党对于“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之营运,多年来均信托予专业人士为之,国民党并未涉入其人事、财务或业务,该等专业人士之营运成果亦有目共睹。“党产会”作成之处分后,即要求“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均应事前取得“党产会”许可始能营运,显然将造成“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实际上营运之困难,届时亦将使该两家公司之价值减损,对国民党产生难以恢复之实质损害。

国民党说明,又原处分作成所依据之听证程序,显有诸多瑕疵,原处分亦有显然违法之情形。综上,国民党对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裁定,深感遗憾,将依法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以维护权益。

另一方面,“中投”也发出声明指出,对于本日司法机关之决定予以尊重,将于收受法院正式裁定书、咨询委任律师之专业意见后,再决定是否依法提起抗告。(中国台湾网 李宁)

编辑:苗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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